李江,女,毕业于四川美术学院中国画专业。四川博物院原陈列展览部主任,国家一级美术师。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,中国国画家协会常务理事,文化部国韵文华书画院艺委会委员,中国《书法报》中国书画名师班导师,四川省美术家协会理事,成都市美协主席团成员副秘书长,四川当代书画院副院长,第一批巴蜀画派影响力代表人物,为第一位受邀在德国名人步行街留下手模的中国艺术家。
作品入选文化部和中国美协第六、七、八、九届全国美术作品展,中国美协首届、第二届“全国中国画人物画展览”, 中国美协“中国画三百家展”,“第四届世界妇女联合会首届女画家作品展”等国内外大展。获文化部和中国美协联合颁发的“第九届全国人口文化奖”美术类二等奖(国画最高奖)、第八届全国“群星奖”优秀作品奖,“庆祝建国五十周年四川省美术作品展”银奖(国画最高奖)。获“2001全国中国画展”优秀奖、“西部大地情全国中国画展”优秀奖;“第二届世界华人艺术展”荣誉金奖,“第十四届中韩书画名家交流展”金奖等奖项。曾任全国“群星奖”四川地区评委。获国家人事部“当代中国画杰出人才”称号。曾由政府派遣赴俄罗斯参加中国文化年活动并举办联展、交流。应邀赴日本、欧州、香港举办联展和个展。中国美术馆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文化交流中心、国外元首等曾收藏其作品。《美术》杂志、《荣宝斋》期刊、《美术报》,香港明珠电视台、中国教育电视台、广东电视台、南方电视台、四川电视台、成都电视台等曾专题介绍其艺术。人民美术出版社、辽宁美术出版社、人民日报出版社、中国文艺出版社等为其出版个人画集。